各国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天津钢带木箱包装颁布了不同的法律法规。天津钢带木箱厂可概括如下:
1、包装材料规定
发达国家对包装材料的要求正朝着节能、低耗、防污染、防虫、高功能的方向发展。可回收生态包装材料是各国研究和开发的重点木质包装在入境前必须经过熏蒸和保存,或使用免检胶合板包装材料用木箱包装,或按要求销毁。
2、天津钢带木箱标识和标志规定
欧盟一直通过产品包装和标签立法对进口外国产品设置障碍。多次重申木箱包装必须有环境标志,并对木箱包装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对于加工食品,法国法律规定,准确的产品说明书必须用法语印在食品包装的外包装上,如天津钢带木箱。
3、天津钢带木箱包装回收利用规定
为了促进天津钢带木箱包装的回收利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德国1995年7月的规定,木箱回收的法定限额为8%,必须回收总量的80%至19%。同时,规定运输包装应100%回收。销售包装应按照“谁生产谁回收”和“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进行回收,生产者和销售者负责回收再利用。
4、产品制造企业征收产品包装税(费)的规定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可回收包装材料的,可以免征税费;产品包装部分使用可回收材料的,可以降低税费;产品包装全部采用不可回收或可回收材料的,将征收更高的税费。